幻灯二

一篇打工的好文章(普通工人的文章短篇小文章一(打工人))

我叫林期晔,是个打工人.

生前也未做过什么缺德事,临死前还做了件好事,虽说未对社会做个什么大贡献,但也没给这社会拖后腿.

可好家伙,我这死后好死不死穿越了,刚刚穿越我还以为我好运的到另一个时空做主角,毕竟这穿越什么的都是为主角准备的吗?可它偏偏不按套路来,可苦了我

我对我的生前也没有什么眷恋,生前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工作,已经麻木,可以说我的死对我来说是慷慨,如解脱了一般,穿越给我带来了刺激, 让我对我的穿越以后生活有了期待

我穿越的这个时代,比我们那个时代落后了许多,这时候皇权仍在,但又于我们那个时代不同,我们历史上没有这个朝代,我对这个朝代陌生又充满期待,可是皇权终究是与我们那个现代有所不同,皇命难为,我穿了个富贵人家,但这富贵人家富贵的过了头,让那皇上起了忌惮,有人看清了就皇上的心,顺着皇上的意,使这富贵人家遭其诬陷,这皇上便灭了就富贵人家的全族,又假意给就付给人家留了后,但却将富贵人家的所有钱财尽数充作国库,可没得钱财这留的后可怎么活呢?

我不由得憋了一把泪,因为我就是这富贵人家所留的后之一,好家伙,刚出生就见血,在我那个和平年代我可从来都没有见过血,鸡血鸭血不算哈,整的心理阴影都有了,不过幸好我这是个成年人的心智,要换个小孩子,不得刺激的心态都崩了

可我这刚出生不能走路,说话也说不得,也只能就这富贵人家还余那几个忠心仆从来照顾,什么换尿布什么的,搞得我心态都崩了,羞耻心爆表啊,不过还好,在我极力抗拒之下,我倒不用被人顶着奶子喝奶,换成了经过接移之后的奶水,也就这么凑合过了一年,在我经过不懈的努力下,摔倒摔倒再摔倒的经验增加上,我终于学会走路了,唉,从来都没有觉得走路会这么难

学会走路之后,我便想着办法习字,没办法,谁让这个朝代和我那个现代不同呢,我又得重练一遍字,这回可谓是半点基础没有,连铅笔都莫得,毛笔什么的在现在那里都不用的,那第一遍练字拿笔都拿不稳,面子跟画蛇似的,左一扭右一扭的,说话文皱皱的,我身旁的人用最后一点儿余钱让我上上了这里的学校,也称私塾,也得重上一遍‘七年义务教育’了,我可真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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