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检察院书记简历(新疆阜康普通工人招聘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的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20时止。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3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本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阜康市人民检察院三楼政治部报名。
4.资格审查:由阜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5.报名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课目和时间
1.考试课目。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及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本次应招录人数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试用期满两个月,正式录用。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按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不提供住宿。
联系人:吴洋
联系电话:0994-3234033
附: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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